屋面泡沫混凝土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应满足《屋面工程技术规范》(GB五零345-2004),合肥泡沫混凝土,《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(GB五零207-2002)及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五零411-2007)的相关规定。整体现浇屋面泡沫混凝土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,桥梁泡沫混凝土,分格缝留置的面积不应大于4m×4m,分格缝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填嵌;其坡度必须准确,符合设计要求,不能倒泛水。
泡沫混凝土,泡沫混凝土供应商,是用物理方法将泡沫剂水溶液制备成泡沫,公路泡沫混凝土,再将泡沫加入到由水泥基胶凝材料、集料、掺合料,外加剂和水制成的料浆中,经混合搅拌、浇注成型,自然养护而成的轻质微孔混凝土。泡沫混凝土干密度不应大于规定,其容许误差应为+5%;导热系数不应大于规定。泡沫混凝土每组立方体试件的强度平均值和单块强度zui小值不应小于规定。
泡沫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设计标准强度、施工条件以及环境温度由试验来决定。各种原材料应符合其质量要求并应严格控制计量。泡沫混凝土的干燥容重为500~1000kg/m3 ,导热系数≤0.22w/m.k。其容重、干燥收缩值、抗压强度按《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》(GB/T4111-1997)、吸水率按《加气混凝土体积密度、含水率和吸水率试验方法》 (GB/T11970-1997)、导热系数按《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?防护热法》(GB/T10294-88)的有关条款执行。